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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局开展执业药师履职与处方药合规销售专项检查

日期:2023-11-06 14:42:36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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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环节中执业药师履职与处方药销售行为监管,有效防范药品安全风险,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合理、有效。近日,海宁市局深入开展执业药师履职与处方药合规销售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零售药店63家。

一是科所联动,强化责任落实。海宁市局科室与13个基层所协同发力,强化“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向经营主体发放《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规范经营告诫书》,督促药品零售药店对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处方药合规销售情况进行自查,若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履职的执业药师,立即改正或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截至目前,已发放告诫书102份。同时,针对前期已整改的市场主体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消除“挂证”隐患。

二是监督检查,强化精准监管。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为重点区域,对药品零售药店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执业药师“挂证”等行为,是否存在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伪造处方、虚假处方等违法行为,并认真核对留存处方信息和销售记录是否对应一致、药品购销记录是否符合逻辑等。通过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辖区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的经营行为。

   三是广泛宣传,强化氛围营造。以“开学季”以及“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对《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解读,促进经营主体自觉遵守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同时,利用“海宁市监咨讯”“大潮网”“海宁发布”等媒体,发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履职、处方药销售管理行为,消除用药隐患,提升服务水平,引导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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