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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3-6804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3-12-19

浙江省药品信息宣传和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3-12-19 16:41:28 来源:浙江省药品信息宣传和发展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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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信息宣传和发展服务中心为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中心牌子。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监管数据的管理、开发应用及互联网信息和交易的监测与分析,安全与科普宣传及舆情监测分析,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全省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拟订及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从业人员培训、职务考评辅助、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及相关服务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岗位名称

年龄

基本条件

专业/学历

其他条件

受理岗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9日后出生)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履职的身体条件。


1.药学类、中药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化学类、生物工程类、医学技术类、生物科学类;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1.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形象仪表端庄,能胜任来访业务讲解;

2.熟悉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使用、表格和文档制作。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4:00前将报名表(注:样式见附件,贴电子照片)、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等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合并为一个文档,或制成一个压缩文件包,使用“招聘岗位+姓名”的文件名称发送邮件到报名邮箱(379821461@qq.com)。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及确定。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列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确定为入围考试人员,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

(二)考试

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时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的要求和程序进行。

(四)聘用

聘用人员采用编外合同制管理,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三、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903292(朱老师、缪老师)

附件:浙江省药品信息宣传和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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