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药监局关于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等精神,绍兴市局创新工作机制,扎实高位推进绍兴市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提升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成熟度。
一是明确事权划分,完善监管机制。依据省局文件精神,明确市县监管事权划分,制定符合绍兴监管需求的药品监管制度体系,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在省局文件基础上,药品生产、药品流通每年根据工作实际优化完善,2023年制定下发《关于印发<2023年绍兴市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绍兴市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为努力构建协同监管机制,确保监管责任与属地责任有机统一,保障全市药品安全。
二是落实考核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县(市)委市政府考核中,同时细化指标,配套制定《2023年度绍兴市场监管领域药品安全治理和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细则》,严格将区、县(市)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列入考核清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贯彻落实,保证标准化建设工作有效可行、运行顺畅,确保药品监管工作规范、科学、高效。
三是狠抓素质提升,夯实队伍根基。严格开展药品监管业务素质培训工作。下发年度培训计划,全面铺开市县药品监管培训工作,计划全年业务培训共12场、培训995人。截至目前,共组织实施12场药品业务素质培训,做到药械化、检查、稽查全覆盖,共计培训1102人次,覆盖率达100%。创新探索全市药品检查“砺剑行动”工程。制定《绍兴市药械化检查员三年轮训方案》,按计划组织开展4场小班化培训、2场技能比武和4场主题沙龙,全市196位检查员,累计培训396人次。
四是加强典型选树,打造精品案例。全力推进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精品案例育选工作,鼓励引导各区、县(市)药监部门发挥首创精神,深入挖掘提炼标准化建设亮点做法,向省局积极申报3个精品案例,3个精品案例均入选省局育选案例,入选率100%,具体为胶囊产业专业监管、开展药械化监管“联合作战 组团服务”活动、医疗器械跨区域监管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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