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市县动态 > 详情

平阳县局三举措抓实化妆品经营领域专项整治

日期:2023-12-22 15:15:35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0

为贯彻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化妆品经营活动,平阳县局通过查隐患、重监管、广宣传,抓实化妆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监督检查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178家,立案查处1起,罚没款1.43万元。

一是强化排查自查,找准风险隐患。根据系统内化妆品经营单位登记的名单以及前期监管底数,开展摸底排查,重点摸排美容机构、化妆品专营单位、美发店以及母婴用品经营情况,对监管底数进行更新,并发放《化妆品经营企业购货台账》,逐户指导经营者查验化妆品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并填写台账。同时,指导经营者重点针对化妆品来源、标签标识和产品合法性以及化妆品经营单位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进行自查,确保不经营使用无证生产的化妆品、无注册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未经注册(检验)的进口化妆品,不存在自行配制化妆品以及虚假夸大宣传、“一号多用”等违法行为。

二是注重方法方式,持续精准监管。结合“药剑”行动,按建档宣传、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到规范提高四个阶段,分步推进化妆品经营领域专项整治。执法人员侧重指导与排查,手把手指导台账制作、索证索票及“化妆品监管”APP下载使用,演示化妆品合法性查询流程,要求化妆品经营单位能充分认识到化妆品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并建立微信群,完善“一对多”联络员制度,靶向推送用妆安全知识,提高监管效率。同时,采用掌上执法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查一家录一家,实现现场监管全面痕迹化管理。

三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共治氛围。举办培训班,组织化妆品经营户代表详细学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经营环节的规定,提高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法规意识和质量意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结合“5·25”爱肤日、化妆品科普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针对消费者获取产品信息不对称、对化妆品功效缺少认识等问题,利用微信、微视频号等多种媒体平台,加大安全用妆宣传力度与广度,普及化妆品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范及维权意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