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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等文件规定,根据科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以及监管需要,为确保标准的有效性、适用性和先进性,我分技委针对发布实施5年以上的归口标准开展复审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复审标准
GB 23719-2009 《眼科光学和仪器 光学助视器》等共33项医疗器械国家行业标准,详见附件1。
二、 要求
请填写标准复审意见表(附件2)。若复审建议为修订,请给出具体需要修订的内容及理由;若复审建议为废止,请给出具体的理由。有关医疗器械监管、检测、研发及制造等相关标准使用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并请于2023年7月15日前将复审意见反馈至秘书处。
三、 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5号大街379号
联系人:夏忠诚 0571-86002820
邮 箱: sactc103sc1@163.com
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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