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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3-51206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3-05-22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变更[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

日期:2023-05-22 10:18:33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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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

法人代表/负责人:郑国平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33006589号

你(单位)于 2023年05月22日提出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变更行政许可(受理号:通受20233006645)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123号;科(室)地址:院内西侧肿瘤诊疗中心大楼一楼;法定代表人:郑国平;科(室)负责人:李启民;许可证类别及科(室)名称:第二类放射性药品;核医学科;医疗机构类别:三级综合医院。

2023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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