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3-51206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3-05-22 |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变更[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
单位名称/申请人: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
法人代表/负责人:郑国平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33006589号
你(单位)于 2023年05月22日提出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变更行政许可(受理号:通受20233006645)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123号;科(室)地址:院内西侧肿瘤诊疗中心大楼一楼;法定代表人:郑国平;科(室)负责人:李启民;许可证类别及科(室)名称:第二类放射性药品;核医学科;医疗机构类别:三级综合医院。
2023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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