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宁市局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重视源头管理,“三管齐下”加强化妆品备案人监管,护航美丽经济发展。
一是以“库”带管,清底数。结合化妆品备案资料整理初审工作,建立全市化妆品备案人、生产企业及化妆品产品名录库,动态更新名录库,做到监管底数实时清。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9个化妆品备案人,无化妆品注册人,分布在全市7个镇街,共有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在产国产普通化妆品15个。全市共有73款有效备案产品,同比增长151.7%,产品类别分属普通护肤类、面膜类、儿童护肤类等。
二是以“训”带管,明责任。在化妆品安全宣传周期间,以化妆品备案资料上报、备案系统操作指南为重点开展业务培训。《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出台之际,开展线上线下宣贯,督促化妆品备案人切实履行法定义务,提升质量安全主体意识。建立全市备案人微信工作群,用于日常管理及随时随地线上法律宣贯。今年以来,共开展线下宣贯1场,线上宣贯3场,累计培训人员72人次。
三是以“检”带管,促规范。数字赋能生产监管,全市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均已接入省药监局化妆品智慧监管“黑匣子”应用,可实现“全覆盖、全天候、全自动”非现场智能化监管,保证化妆品“源头可溯、流向可查、质量可控”。用好“飞检”工具,重视飞检后跟踪检查,确保问题闭环整改,今年通过“飞检”,督促一家“僵尸”备案人注销了备案产品和备案人资格。注重备案产品的时候监管,今年以来,共完成4个化妆品备案后技术核查,未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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