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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局三抓实推进零售药店禁塑工作

日期:2023-09-01 09:05:47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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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工作要求,绍兴市局积极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决策部署,通过抓主体、抓监管、抓宣传,高质量推进我市零售药店禁塑工作。

一、抓主体落实,打好禁塑“预防针”。通过全面摸排,掌握药品经营单位基数,及时向各药店传达《绍兴市零售药店禁塑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禁塑责任,督促药店采购合规塑料袋,严禁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倡导使用生物降解塑料袋,支持消费者自带购物篮购物袋,并为其提供便利。做好购进塑料袋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工作。截至目前,已签订《塑料污染治理承诺责任书》841份。

二、抓日常巡查,收紧监管“高压线”。制定《2023年绍兴市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强化基础监管,做到巡查覆盖100%,做好塑料污染和新污染物治理相关工作。采取日常巡查和暗访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药店对塑料袋明码标价销售,不得向消费者无偿、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或采取打折、低于经营成本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袋。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发布零售药店禁塑工作督查通报,压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实效。今年来,已对全市29家零售药店开展两轮督查,均未发现违规行为。

三、抓宣传引导,唱响环保“主旋律”。利用药店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宣传海报、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多种宣传方式传播“禁限塑”宣传内容,提高“禁限塑”政策知晓率,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并广泛科普“白色污染”产生的一系列危害,以反面事例强调“禁限塑”工作的重要性,倡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营造全民限塑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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