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3-56177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3-09-06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宁海县韵文康明眼镜店]
单位名称/申请人:宁海县韵文康明眼镜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33012223号
你(单位)于 2023年09月06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34012577)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宁海县韵文康明眼镜店。注册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北斗北路159号。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任亚珍。质量负责人:陈益民。经营范围:第Ⅲ类医疗器械: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零售)******。***
2023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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