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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3-56177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3-09-06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宁海县韵文康明眼镜店]

日期:2023-09-06 14:22:58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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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宁海县韵文康明眼镜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33012223号

你(单位)于 2023年09月06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34012577)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宁海县韵文康明眼镜店。注册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北斗北路159号。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任亚珍。质量负责人:陈益民。经营范围:第Ⅲ类医疗器械: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零售)******。***

2023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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