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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局多维度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工作

日期:2024-01-16 14:45:27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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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缙云局通过“四强化”,多渠道、多方式、多维度积极推进新修订《办法》学习宣贯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县药品市场秩序,共同打造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药品经营和使用环境。

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办法》意义。《办法》从总体原则、许可证审批、药品经营监管、使用环节药品质量管理、日常监管要求、违法行为处罚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规范。对全面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质量管理主体责任,规范药品经营活动行为,强化药品使用环节药品质量要求,确保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有着重要意义。自《办法》公布以来,缙云局即要求各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办法》实施落实。

强化法规学习,准确把握《办法》要点。印制《办法》手册,发放至各执法人员,采取县局集中学、基层所继续学、个人再自学等方式,通过精读重点章节、参考专家释义、新旧法对比分析等形式,深入领会其精神内涵,在学好新《办法》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各项法规条款,强化药品质量监管。

强化守法尽责,共筑药品安全防线。组织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办法》宣贯培训会,重点围绕《办法》制定背景、制定思路、经营管理、法律责任及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衔接等内容进行讲解,指导企业学通、学懂法规条文,并进一步引导企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共计110余人参会,发放宣传手册110余份。

强化宣贯宣教,助推《办法》全面普及。依托药事服务站、社区安全用药科普站等阵地,通过掌上缙云、微信客户端等平台宣传《办法》全文、政策解读等内容,便于公众方便快捷、高效精准地学习掌握。发动各市场监管所、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安全用药月”活动为契机,面对面、点对点将《办法》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向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及公众进行普及、宣传,多角度、深层次开展政策解读及法规宣贯,全方位促进《办法》宣贯落实,不断扩大学习贯彻的覆盖面和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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