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第55号)要求,现将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范围 | 委托配送 区域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 | 昆明盛飞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中集冷云(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钥途冷运物流有限公司、北京盛世华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极地运输有限公司(干线运输) 华东医药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 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国药准字S20060007) | 浙江省 | 至2025年12月01日(同注册证有效期) |
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国药准字S20150016) | ||||
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 (国药准字S20150002) | 至2025年01月12日(同注册证有效期) | |||
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 (国药准字S20217023) |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储存配送信息公告(2023年第46期)]已公示上述信息。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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