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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储存配送信息(2024年第11号)

日期:2024-01-17 11:01:16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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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第55号)要求,现将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名称

被委托企业名称

委托范围

委托配送

区域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

昆明盛飞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中集冷云(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钥途冷运物流有限公司、北京盛世华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极地运输有限公司(干线运输)

华东医药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国药准字S20060007)

浙江省

至2025年12月01日(同注册证有效期)

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国药准字S20150016)

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

(国药准字S20150002)

至2025年01月12日(同注册证有效期)

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

(国药准字S20217023)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储存配送信息公告(2023年第46期)]已公示上述信息。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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