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4-03377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4-01-26 10:02:01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杭州鑫华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鑫华贸易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张根宝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43001807号
你(单位)于 2024年01月26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44003113)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鑫华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179号,嘉汇大厦2号楼27-3室。仓库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179号,嘉汇大厦2号楼27-3室。法定代表人:张根宝。企业负责人:张根宝。质量负责人:陈公达。经营范围:第Ⅲ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77介入器材(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冷藏冷冻医疗器械)***。***
2024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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