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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4-03626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4-01-30 16:20:45

药品生产企业办理药品出口销售证明书[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4-01-30 16:20:45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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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42000145号

你(单位)于 2024年01月30日提出的药品生产企业办理药品出口销售证明书行政许可(受理号:安受20242000380)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出口销售苯磺酸氨氯地平,规格为/。

2024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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