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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4-00604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4-01-05 16:21:52

执业药师延续注册[赵丽梅]

日期:2024-01-05 16:21:52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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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赵丽梅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46000320号

你(单位)于 2024年01月05日提出的执业药师延续注册行政许可(受理号:人受20246000320)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姓名:赵丽梅。执业地区:宁波市-北仑区。执业类别:中药学。执业范围:药品零售企业。执业单位:宁波市北仑区柴桥阳光药店。***

2024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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