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经营,今年以来,慈溪市局通过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整治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力度等多种方式强化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监管。截至目前,已出动检查人员728人次,检查经营企业352家,排查问题产品50余种,立案4起。
一是及时开展整治行动。该局召开2次全市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会议,要求企业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发现问题产品主动下架。7月,该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专项整治的通知》,由各基层所(分局)负责在辖区开展检查和执法,科室和执法中队分别确定一名负责人提供监管业务、办案业务支持,对查到的问题医疗器械的本地供应商开展溯源检查。同时,将整治工作列入局督查计划,要求局领导在基层督查抽查零售药店时,对第一类医疗器械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二是持续推动促成效。持续追踪第一类医疗器械在零售药店出现的问题,与其他市局保持沟通,共享协查资料和检验报告。加强科所联动,对产品处罚有疑问的案件,由科室进行汇总并发函协查。对经协查已公告注销产品备案但仍在经营的医疗器械,该局及时公告并发布于全市零售药店监管群内,对其他药店起到警示作用。
三是加大科普宣传力度。2024年“浙江省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该局实地走访各村(社区),实物展示收集到的问题产品,现场讲解如何识别违规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通过邀请电视台记者走进零售药店等形式,宣传安全用械科学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健康相关产品的识别能力,鼓励公众对问题产品积极举报和反馈。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