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坚决遏制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或滥用,开化县局通过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企业自律,督促企业开展自查。与辖区内具有特殊药品经营范围的2家批发企业(康福和金鸿)签订《麻精药品规范经营承诺书》,制作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自查情况表,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自查自纠,提高从业人员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使用。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防止流弊事件发生。为降低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风险,今年来,联合开化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对辖区内过期的4900瓶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进行销毁,全力防范化解特殊药品安全风险和流弊风险,筑牢监管防线,打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神经末梢”。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以第二类精神药品购销环节为重点检查环节,以右美沙芬、纳呋拉啡、曲马多复方制剂、莫达非尼、地达西尼等2023年以来新列管或调整管制级别的品种为重点品种,以往检查中存在第二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单位为重点监管对象,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五专”管理要求开展全面检查,累计开展批发企业特药检查4家次、生产企业检查2家次(目前生产企业暂未生产使用特殊药品,无特殊药品库存)、县级医疗机构检查4家、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特药检查20家,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销售、使用特殊管理药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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