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4-19348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03 |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802号提案的答复
徐润龙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02号提案《“三花齐放”“三产贯通”打造山区26县中药助共富新业态 》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中药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提案围绕中药产业发展路径探索、高品质中药材产地打造、高标准中药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高质量绿色中药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构建以及支持政策体系集成和落实等,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对加快山区26县中药产业发展助力共富具有指导意义。经商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税务局、省林业局,现答复如下:
一、中药产业发展现状
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和保护中药产业发展,将之作为我省历史经典产业、惠民富民产业加以扶持,持续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推动中药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目前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产业规模稳步提升。2023年,我省规上中药工业企业产值210亿元,同比增长7%,总体保持平稳增长。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90.5万亩,总产值80.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7%、6.9%。康恩贝、中美华东、佐力药业、万邦德医药、正大青春宝、胡庆余堂、永宁药业等7家龙头企业入选2023年全国中成药工业企业百强榜,中药企业上市数量7家居全国各省市前列,年销售额1亿以上的中药大品种20个。首批确定的“浙产中药”产业品牌22个,入选省级“未来工厂”试点的中药企业2家,加快建设中药领域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5家。
(二)中医药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加快。加快中药材生产基地培育。以杭州、金华、衢州、丽水等地为重点,创建省级“道地药园”示范基地73个、优质药材“三无一全”品牌基地9个。建成“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基地503个(山区26县339个),认定省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61个(山区26县40个)。10个企业开展11种中药材GAP示范基地建设。加快中医药企业培育。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年培育中医药产业相关领域高新技术企业37家(山区26县4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072家(山区26县133家)、省级企业研究院1家(山区26县1家)。加快中药材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中药材合作社、家庭农场1570个,其中省级中药材合作社、家庭农场42个,市级中药材合作社、家庭农场61个,县级251个。
(三)中药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不断完善。构筑技术支撑平台。支持建设省特色中药资源保护与创新利用重点实验室、省中药新药研发重点实验室、省中医风湿免疫病重点实验室等省重点实验室15家、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获批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4家。构筑交流和成果转化合作平台。支持举办中医药类博览会4个,培育磐安“浙八味”特产市场、淳安千岛湖中药材市场等产地交易市场4个,省级医药成果转化平台3个。推动在衢州、淳安、金华成立中药富民技术服务站3个、专家工作室2个。
(四)健康产业融合不断深入。“中医药+文旅”及“林下经济+”等新业态成效显著,我省共有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区1个,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2个,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2个,省中医药文化养生示范基地133个(山区26县49个),省森林康养基地97个(山区26县54个),省药品科普基地18个,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22个。“中医药+药膳”新业态成效明显,全省药膳产业产值达100亿元以上。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政策集成引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一是做好中药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制定《推动浙江省中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举措》,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中药产业做大做优做强,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支撑。二是做好中药材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制定《关于支持山区26县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意见》《浙江省林下道地中药材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推动新老“浙八味”、林下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认定省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省级“道地药园”和推荐认定“三无一全”品牌基地,推进产业提质增效发展。三是做好中药富民政策设计。印发《推动中药产业发展助力山区26县共同富裕的行动方案(2022-2025年)》,提出探索构建“二产带一产促三产”发展路径,打造中药助共富产业图景,遴选“中药助共富”典型项目38个,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相关工作入选2023年度乡村振兴最佳创新实践案例。2021年,启动实施“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计划用5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特别是山区26县,筛选1000个适合发展林下经济的山区村,发展相对集中连片的林下种植基地。以“二产带一产”为例,浙农股份带动磐安县、桐乡市分别开展浙贝母、杭白菊种植,天皇药业带动天台县铁皮石斛种植,嘉兴东方国药带动开化县白花蛇舌草种植等。
(二)强化标准技术引领,提升浙产药材品质。一是规范种子种源。公布《浙江省道地药材目录》(第一批),明确44个道地药材名称、标准收载药材名、基原和道地产区等。在全国率先开展中药材品种审(认)定工作,审(认)定中药材品种41个。推进华东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支持磐安县“华东药用种质资源库磐安分库”暨“华东药用植物培育研发实验室”提质增效、平阳县温栀子优种筛选及种苗繁育推广、柯城区半夏等道地药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二是推广生态化生产技术。2023年,组织在全省推广浙产道地中药材生态化生产技术和健康种苗繁育技术,建立示范点381个,应用面积达26.85万亩,开展技术培训180期,技术培训11791人次,有效推动中药材生态化、绿色化发展,促进产业增效。三是推进标准化生产。组织制定《道地药园建设通用要求》等30多个省级地方标准、《浙江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提升标准》等30多个团体标准,规范中药材生产加工经营。四是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实施。成立GAP专家组,遴选10家企业11个中药材开展GAP监督实施基地建设。
(三)注重三产融合,不断提升产业综合效益。一是加快培育“林下经济+”新业态。推进林下中药材与文化旅游、自然教育、健康养老产业等深度融合,培育省级森林康养基地。二是推进“中医药+文旅”新业态。持续打造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建设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胡庆余堂中药博物馆、浙江中医药博物馆等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省药品科普基地。三是培育“中医药+药膳”新业态。连续支持开展“浙江省十大药膳”评选活动,培育“浙江药膳”品牌,带动杭州市、温州市、衢州市、丽水市等药膳产业发展,培育了一批有品牌的药膳产业基地和主体企业。磐安县获得“中国药膳美食地标城市”称号。四是培育“中医药+美妆”新业态。引导化妆品龙头企业充分挖掘中药材原料培育“绿色化妆品产业链”,启动编制《浙江省生态美妆产业发展指引》,引导培育生态美妆“七仙女”(铁皮石斛、黄精、杭白菊、栀子、胡柚、油茶、西红花)。
(四)发挥联合优势,搭建一批推动科技及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一是构筑交流和成果转化合作平台。支持举办省中药材博览会、浙贝母产业发展大会、千岛湖中药材交易博览会、中国(龙泉)灵芝大会等,促进中药精深加工企业、种植大户与行业内知名企业对接交流,合作发展。支持成立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化平台、浙江医疗机构制剂转化研究中心、中国(浙江)卫生健康科技研发和转化平台,助力我省医药产品上市许可转化。二是构筑技术支撑平台。统筹推进中医药领域省重点实验室、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围绕中药资源、中药创新、中医药疗效评价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三是构筑多维度技术服务平台。推进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省原料药安全研究中心和省化妆品安全与功效评价中心、省化妆品植物原料研究中心建设,支持成立温州特色化妆品原料开发利用实验室。设立中药富民技术服务站和专家工作室,在磐安县建设中药材特色农业科技园区和中药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投入省级财政经费2000余万元,服务山区县中药产业。
(五)加强示范引领,推动“一品多县”“一县一品”“一县多品”产业链不断形成。遴选确定杭州等5个市和苍南等8个县(市、区)创建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培育淳安县临岐镇、磐安县新渥镇、象山县贤庠镇、桐乡市石门镇等8个省级以上中药材特色农业强镇,形成了杭州生物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金华市天然药物生产基地、丽水市特色中药材产区、磐安“江南药镇”、“浙八味”特产市场等一批产业集群、特色小镇和专业市场,带动“一品多县”“一县一品”“一县多品”产业链不断完善。以“一品多县”为例,培育了乐清铁皮石斛、桐乡杭白菊、磐安中药材等5条产值10亿元以上全产业链,产值达193亿元。以“一县一品”“一县多品”为例,组织实施国家“浙八味”道地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桐庐、淳安、武义等9个县(市、区)中药材种植面积43.89万亩,全产业链总产值达142.77亿元,带动11.44万药农年均增收6500元,形成常山衢枳壳、龙泉灵芝、天台铁皮石斛、建德西红花、武义“武七味”、开化“开三味”、淳安“淳六味”等产业链。
(六)强化科技人才税收支持。一是持续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深入实施“双尖双领”计划,在2023年“尖兵”“领雁”攻关计划中专门设立“现代中医药”专题,部署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11个,投入省财政经费近3000万元。二是加强中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中药材全产业链技术培训,连续举办“中药材种植技能培训班”“浙江省中药材产业三产融合高级研修班”以及“浙江省药膳技能培训班”等,举办全省中药材种植员技能竞赛和中药材鉴定竞赛,每年培训中药材行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技术人员200人次以上。三是积极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辅导,推广使用简化版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及其汇总表,努力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减免等支持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利用信息化系统支持企业依法纳税并享受税费减免。四是数字赋能产业发展。持续推动中医药产业领域数字化应用,助力构建“产业大脑+未来工厂”的产业新生态。以浙产道地药材为切入口开展中药全链条追溯,建设5个追溯管理子系统,制订6套追溯信息标准,对376个中药饮片全流程赋码,切实保障从 “田间地头” 到“百姓口头” 的放心好药。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省级有关部门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提案意见,综合运用中医药产业、科技、数字技术、人才、品牌建设等政策、标准、监管工具,进一步推进中药材“多花齐放”“三产贯通”,引导培育各类经营主体和创新服务平台,推动浙产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助力山区26县共富。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集成支持政策,促进浙产中药发展。聚焦浙产中药传承创新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短板,吸收提案意见,积极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浙产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凝聚政策合力,进一步促进浙产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区域布局,加快经营主体培育。围绕“浙八味”等道地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进一步加强中药材产业强镇和规范化基地建设,不断推动道地药材种植向优势产区集聚,打造一批百十亿级全产业链大品种。支持中药企业到道地产区建设中药材产地加工“共享车间”,解决传统产区尤其山区中药材加工难、检测难、仓贮难等问题。
(三)强化资源保育及标准研制,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推进高产、优质、多抗的中药材新品种选育,培育以新老“浙八味”为主,育繁推一体化的繁育基地。加强中药材全产业链生产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种植、加工、质量等标准的研制和实施,制修定“浙产好药”生产技术规范、浙产道地药材质量等级标准。研究集成道地中药材品质提升和生态化种植技术、农艺农机融合技术、产地加工技术等,并积极推广应用。
(四)强化品牌赋能,促进多元融合发展。打造“浙产中药”产业品牌。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浙产中药”产业品牌,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推广,推动“浙产中药”产业发展。打造“浙产好药”中药材区域品牌。支持举办中医药类博览会等重要活动,推进建设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科普基地等,讲好“浙产好药”故事。打响“浙江好药膳”特色品牌。开展“浙江十大药膳”评选活动,培育做大食药物质、药膳产业。
(五)强化资源挖掘,推动中医药康养旅游发展。进一步加强建设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文化养生示范基地、省森林康养基地等,深入挖掘全省中医药康养旅游资源价值,丰富中医药康养旅游产品,弘扬中医药康养旅游文化,创新中医药康养服务模式,完善中医药康养旅游设施,健全中医康养旅游保障体系,全力推动中医药康养旅游高质量发展。
(六)强化科技人才赋能,促进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浙产中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入实施“双尖双领”计划,积极鼓励企业、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协同创新,开展深化中医原创理论、中药作用机理等重大科学问题研究,支持以浙产药材为原料用于重大疾病、罕见病,以及儿童用中药新药的研发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研制,持续推进相关科技项目部署。加快中医药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研究机构创建全省重点实验室,积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联合共建多学科融合科创平台,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开展“浙产名药”培育和开发,推进中医药协同创新网络建设。加大山区县药农培养力度。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中药材种植的技术培训,着力为山区县培养一批基础药农。
(七)强化数字赋能,支持优质中药饮片使用。推进中药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出台《浙江省中药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实施管理办法》,选择省内基础条件较好的中医院和市县开展中药全产业链追溯试点。支持中药产业大脑与中药全链条追溯平台数据互联共享,加快推进“浙产中药”从种植到加工到流通使用的全链条质量追溯。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监管。制定中药饮片质控评价体系,推动建立基于全链条追溯的中药饮片分级评价机制。加强中药饮片合理使用,引导医疗机构在采购中药饮片时要求企业提供中药材溯源信息。
感谢您对中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药品注册与监测评估处 金樟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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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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