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销售单位处方药审核、调配,杜绝处方药滥用,有效排查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连日来,镇海区局立足辖区实际,对辖区内药品零售(连锁)药店开展处方药销售检查行动,强化药店药品安全监管。
一是聚焦责任主体,督促自查自纠。督促药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照自查清单,定期开展自查;强调药店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做好处方审核与留存工作,定期核对处方信息与销售记录,规范处方药、非处方药分柜存储,严禁处方药开架自选陈列销售。
二是聚焦监管重点,打击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执业药师审核或未凭处方销售调配销售处方药,以及处方药销售区域、柜台缺少显著标识等问题;查看药品采购、陈列、销售等环节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以搭售、买赠等方式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等行为。针对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的右美沙芬单方制剂等品种,检查零售药店是否履行责任义务,是否做到依规销售。
三是聚焦宣传宣贯,强化社会共治。坚持日常监管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宣贯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切实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同时,通过多渠道、全方位进行科普知识传播,增强消费者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形成良好的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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