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和使用行为,平湖市局按照嘉兴市局《关于开展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积极谋划,多措并举,着力规范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经营使用秩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一是积极谋划,落实自查。自收到专项检查通知后,平湖局第一时间对专项检查的具体要求进行梳理,落实专人进行负责,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详尽的专项检查计划。同时通过钉钉群,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调查排摸,共回收调查问卷208份,其中经营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4家。督促这4家药品经营使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销售、购买、储存、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主动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二是齐抓共管,查漏补缺。结合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药品网络销售环节专项治理工作,线上线下一体推进。线上重点检查有无通过电商平台、社交软件等载体违法发布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产品信息、销售产品等行为。线下执法人员开展经营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的全覆盖检查,重点查看经营使用单位购买、销售、使用相应资质及是否建立追溯体系,保证药品全链条可追溯。截至目前,发现其中一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未按要求建立追溯体系,并责令其改正。
三是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向其普及相关药品政策法规,引导督促其严格履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同时针对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现场解答疑惑,并鼓励企业遇到难题及时咨询。此外对于新开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由于缺乏相关药品质量管理经验,执法人员一对一指导,向企业详细讲解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产品的特性、储存条件、使用规范以及潜在风险,确保企业能够充分认识到该产品的特殊性及其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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