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社会监督,充分打造化妆品质量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助力美妆品质商圈建设,海宁市局组建化妆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志愿队伍。截至目前,化妆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已协助开展执法检查4次、科普宣传3次,惠及群众300余人次。
一是建立制度,组建队伍。制定监督员队伍工作职责内容等制度,明确监督员职责目标、服务内容及聘期管理等关键要素。经过积极发动,层层审核,成功组建首批化妆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首批监督员的聘任期为3年,共有17名热心公益的志愿者被正式聘任,包括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高校师生等。
二是强化职责,激发活力。组织监督员召开会议,明确化妆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的职责和意义,并邀请化妆品专家对相关法律法规、化妆品常见成分和不良反应以及如何使用化妆品监管APP进行讲解。通过鼓励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开展执法检查和科普宣传等方式激发监督员队伍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同时组建化妆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工作群,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定期通报化妆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推送科普宣传资料,让监督员有参与感、获得感,成为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有效延伸。
三是实地监督,科普宣传。化妆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不定期参加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含化妆品经营者是否亮照经营、试用装是否有明显相关标识、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示等方面,并及时反映化妆品违法违规经营线索。深入各大美妆经营场所向商家、群众发放《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用妆 法治同行》等,面对面进行科普宣传,引导商家有效自我管理,落实化妆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同时积极向消费者宣传化妆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辨别能力。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