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的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近日,桐庐县局开展执业药师在岗履职专项检查。
一是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采用“科所”联动方式,通过会议、通知等形式,要求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执业药师配备合规情况、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执业药师注册证上墙公示情况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进行整改,确保店内执业药师不存在“挂证”行为,共收到来自232名执业药师的232份自查报告。
二是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采取“线上+线下”“自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自查情况,以及省局下发的30家重点核查名单,线上通过执业药师注册平台核实执业药师注册情况、同时对接人社局进行执业药师社保核查;线下组织执法人员实地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执业药师是否存在“挂证”行为等。要求执法人员仔细查看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出勤记录、处方审核记录、工资发放记录、执业药师注册证书等资料,全面摸排可疑信息线索,提高检查针对性,核查发现执业药师配备不足的2家、存在问题5个,均要求整改。
三是普法宣贯,鼓励全民监督。通过发放宣传册、开展用药安全讲座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的法律法规要求,鼓励群众参与到共同监督中,引导群众对发现执业药师“挂证”现象及时向1231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从而营造监督有效、社会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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