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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局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整治

日期:2024-11-05 15:31:14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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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保证医保基金和药品质量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定点零售药店自觉履行医疗保障和药品安全相关规定,2024年4月至10月,嘉善县局联合县医保局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开展现场检查。截至目前,共联合检查定点药店10家,嘉善县局自行督查57家,未发现违法行为。
      一是制定计划,发布专项任务。联合县医保局对全县定点零售药店联合检查工作进行商议,确定检查任务数、检查频次、牵头或配合检查的事项等,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组织专项检查任务,联合县医保局确认检查任务,分别在系统内匹配法定职责范围的零售药店检查事项,确定重点检查药店名单及指派相关检查人员,选定检查任务完成时限。
      二是联合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协同县医保局对医保定点药店开展联合检查,既对共性检查事项如药品进销存情况、处方药审核销售情况等进行检查;又分别根据各自职责事项逐一进行检查,市场监管局重点围绕药品经营质量规范展开检查,医保局重点对使用医保资金购药情况进行核查。检查结果现场实时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的“掌上执法”。通过一次检查、全面体检,达到“1+1>2”的效果。
      三是紧扣问题导向,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以落实药械化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一方面紧盯高风险领域,以2023年以来新办、被行政处罚、既往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单位)为重点对象,制定企业负面清单;另一方面紧盯法规宣贯,面向全县药械企业深入讲解《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并组织定点药店对照专项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共收到自查报告1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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