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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4-34336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4-12-17 15:32:33

药品生产企业办理药品出口销售证明书[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4-12-17 15:32:33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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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42002208号

你(单位)于 2024年12月17日提出的药品生产企业办理药品出口销售证明书行政许可(受理号:安受20242003994)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出口销售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规格为4mg (按C21H19ClN4O4计)。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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