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482461/2024-34379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17 14:16:52 |
执业药师延续注册[李锦芬]
单位名称/申请人:李锦芬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46024104号
你(单位)于 2024年12月17日提出的执业药师延续注册行政许可(受理号:人受20246024173)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姓名:李锦芬。执业地区:金华市-浦江县。执业类别:中药学。执业范围:药品零售企业。执业单位:浦江县居云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 打印 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