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482461/2024-34491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18 15:29:58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杭州晶目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晶目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丁美虎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44008798号
你(单位)于 2024年12月18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44038857)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住所由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博地世纪中心2幢2303室-2(自行分割)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萧山农业大厦3幢7层705室-5(自主申报)。经营场所由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博地世纪中心2幢2303室-2(自行分割)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萧山农业大厦3幢7层705室-5(自主申报)。自设仓库地址由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博地世纪中心2幢2303室-2(自行分割)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萧山农业大厦3幢7层705室-5(自主申报)。***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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