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许可决定 > 详情

索引号: 002482461/2024-32393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4-12-02 15:47:00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瑞人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横峰中心大道药店]

日期:2024-12-02 15:47:00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0

单位名称/申请人:瑞人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横峰中心大道药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44008299号

你(单位)于 2024年12月02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44037010)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经营范围由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6840体外诊断试剂,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冷藏冷冻医疗器械)变更为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16眼科器械(仅限隐形眼镜护理液),6840体外诊断试剂,(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冷藏冷冻医疗器械)。***

2024年12月02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