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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局坚持“三个紧扣”强化隐形眼镜监管

日期:2024-12-23 16:09:41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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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市场秩序,消除隐形眼镜市场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龙游县局以“三个紧扣”全方位强化隐形眼镜经营环节监管。

一、紧扣“底数清、监管明”主基调。以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产品经营单位为监管主体,以眼镜店、化妆品经营店、美容美甲店、校园周边饰品店等为检查重点,主要查看经营主体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截至目前,共对14家经营主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2起。

二、紧扣“来源清、渠道明”主旋律。检查经营主体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购销记录是否健全真实和可溯、是否销售过期或假冒伪劣产品等内容。同时,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产品合法性、进货查验、网络销售等内容逐项进行排查,对现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形成整改闭环。

三、紧扣“宣传清、引导明”主阵地。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同步进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贯,并且利用短视频宣传等形式,着力提升经营者的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公众用械安全知识水平。此外,要求经营者进行企业自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尽可能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龙游县局将继续督促经营单位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树立质量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净化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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