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4-35595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25 15:49:03 |
科研、教学单位精神药品、麻醉药品购用许可[南湖脑机交叉研究院]
单位名称/申请人:南湖脑机交叉研究院
法人代表/负责人:何钦铭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42002273号
你(单位)于 2024年12月25日提出的科研、教学单位精神药品、麻醉药品购用许可行政许可(受理号:安受20242004111)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南湖脑机交叉研究院购用盐酸艾司氯胺酮注射液。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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