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许可决定 > 详情

索引号: 002482461/2024-35671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4-12-25 14:38:33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需现场检查)[宁波华医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余姚城东店]

日期:2024-12-25 14:38:33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0

单位名称/申请人:宁波华医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余姚城东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43029007号

你(单位)于 2024年12月25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通受20243030577)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经营范围由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不含配方经营)***变更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不含配方经营)、(以上均不包含冷藏冷冻药品)。***

2024年12月25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