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许可决定 > 详情

索引号: 002482461/2024-32940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4-12-05 13:40:45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义乌市美晟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4-12-05 13:40:45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0

单位名称/申请人:义乌市美晟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周玲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45000306号

你(单位)于 2024年12月05日提出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行政许可(受理号:妆受20245000438)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企业名称:义乌市美晟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区五联路195号6楼,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玲,生产地址:产址1: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区五联路195号6楼,生产许可项目: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有机溶剂类)。。

2024年12月05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