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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局积极开展防晒类化妆品专项执法检查

日期:2024-05-17 14:31:18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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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海宁市局组织开展防晒类化妆品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主体112家,发现问题4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一是数字赋能,落实主体责任。将全市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接入省药监局化妆品智慧监管“黑匣子”应用,确保实现“全覆盖、全天候、全自动”非现场智能化、数字化监管,保证化妆品“源头可溯、流向可查、质量可控”,帮助企业提前发现化妆品生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为进一步明晰底数,执法人员根据前期实地排摸名单,利用钉钉、微信群等在线统计更新,建立动态台账。

二是实地检查,引导规范经营。聚焦夏季热销的防晒类产品,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商家是否建立购销台账,是否存在化妆品相关资质证明、合格证书或者进口检验检疫证明等,防晒类产品是否有“国妆特字”或者“国妆特进字”等规范注册证号,化妆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是否详细标明法规所列需要标明的内容,化妆品是否存在夸大、虚假信息、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等行为,确保消费者买到合格放心产品。

三是多方宣传,营造共治氛围。深化责任清单覆盖行动,贯彻《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关于质量安全负责人学习培训的要求,抓住质量安全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纵深推进化妆品法律法规宣贯。开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的宣贯工作,要求化妆品经营者规范化妆品进货渠道,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做好化妆品购销台账,促进化妆品经营者提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加强行业自律,营造和谐的化妆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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