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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局基层所“三举措”进社区科普用药安全

日期:2024-05-21 16:10:05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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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药品和保健食品普法宣贯工作,切实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守护社区居民身体健康安全,定海区局基层所在白泉镇万金湖社区开展药品和保健食品区分知识宣讲进社区活动,现场50余人参加。

一是明晰食药界限,宣贯食品药品法律。活动现场,定海区局基层所执法人员介绍了药品和保健食品在法律上的定义的区分,详细讲解了药店、超市在经营保健食品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要求,着重声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讲解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提醒老年人在购买保健品时,要认清“蓝帽子”标识并查看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在选购药品时注意查看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及有效期至,掌握区分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方式方法。

二是揭露销售套路,讲述身边真实案例。执法人员将近期查处的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融入现场宣讲,当事人将普通酒当做包治百病的“药酒”进行宣传,欺诈老年群体。揭露“免费体检”“免费讲座”“特效神药”“科技包装”“政策补贴”等诈骗套路,让老年人了解到保健食品销售过程中的常见套路 。讲述经营药品的单位应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老年人选购药品需要到正规的医院或药店购买,切记勿从朋友圈、会销场所、路边摊等处购药。  

三是提高识别能力,时刻牢记用药安全。提醒老年人谨防会销、电话销售、义诊等各种方式,诱导老年朋友购买名不副实、假冒伪劣的保健用品。执法人员教授了一些鉴别“小贴士”,看到“迅速起效 ”“治疗多种疾病”“最新技术”“最高科学”等宣传字眼,要格外小心 。提醒老年人谨防销售人员“嘘寒问暖”的“亲情攻势”,不要高价购买来路不明的保健品, 谨防销售人员用保健品冒充药品进行虚假宣传。活动中,执法人员讲述了假药及劣药的危害以及身边常见的“不法分子药品回收”“网购假药劣药”等多种陷阱,提醒老年朋友注意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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