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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局“三提前”推进精神药品目录调整工作

日期:2024-06-14 14:39:14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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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精神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普陀区局结合《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右美沙芬等药品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积极部署,主动作为,有序推进精神药品目录调整相关工作。

一是提前排摸,底数全掌控。梳理精神药品目录,要求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对现有右美沙芬、纳呋拉啡、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等药品库存登记造册并上报分局,并结合购进票据对照舟药智管系统全面梳理,确保准确掌握经营底数。经摸排,辖区零售药店均未纳呋拉啡、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等品种,涉及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经营企业共45家,4种剂型,库存261盒。

二是提前宣贯,警示压责任。第一时间通过微信监管群下发总局相关文件,督促企业及时学习自查,并根据企业实际依照新规开展经营调整,对于现有库存要求按含麻黄碱类药品进行实名登记销售,按规定售完为止;依托掌上普陀、药店电子屏、民生药事服务等渠道,开展公知公告,积极向群众科普精神药品安全知识,强调右美沙芬等药品自2024年7月1日起将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强化群众精神药品滥用的风险意识。截至目前,在各类媒介发布宣传内容7篇次,阅读量近7000人次。

三是提前互通,监管提效力。对接公安、卫健等部门,强化信息互通及配合协作,以此次目录调整实施为契机,将医院、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等单位做为重点对象,开展针对性联合检查,严控精神药品安全风险;同时积极推进跨部门监督领域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多部门联合惩处、共同打击的长效机制,严防此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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