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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局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

日期:2024-06-18 15:07:17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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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二精药品)经营管理,严防二精药品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局有关部署要求,嘉善县局组织开展二精药品经营专项检查。

一是修订目录,强化培训。以2013年发布的麻精药品目录为底板,调整和添加新品种,形成2024年最新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目录。及时下发最新版目录,传达《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右美沙芬等药品管理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4〕16号)的文件要求。督促各药品零售企业,针对从业人员做好相关的培训和记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自查自纠,及时上报。要求辖区具有二精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对二精药品生产、销售、购买、储存和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药品经营企业报备现有2024年新列管品种名称、批准文号、批号、库存量、预计售完时间等信息并做好自查工作。结合药监在线系统全面梳理,确保准确掌握经营底数。经摸排,辖区零售药店均未纳呋拉啡、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等品种,涉及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经营企业共42家、3种剂型、库存204盒。

三是实地核查,依法查处。飞行检查药品经营企业,现场核实即将列管的药品实物的批号、库存数等是否与上报的信息一致,核查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是否已系统锁定即将列管的药品,在公告发出禁止销售后有无销售的行为,重点对未按规定渠道购进、销售、使用现金交易二精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进行查处。导致二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坚决从严从重处罚,并依法公开案件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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