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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局开展隐形眼镜检查 全面守护“美瞳”安全

日期:2024-07-29 08:56:15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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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隐形眼镜市场秩序,加强隐形眼镜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连日来,海宁市局开展隐形眼镜专项检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7人次,检查隐形眼镜经营者主体55家次,发现问题13个,目前已整改完毕。

一是全面清查,保证底数清晰。结合隐形眼镜销售特点,以眼镜店、小商品店、饰品店、化妆品店等为重点单位,以街区、学校周边等地区为重点区域,全面清查可能经营隐形眼镜的单位,排摸具体经营单位;针对网络销售隐形眼镜领域,通过搜索隐形眼镜、美瞳等关键词,确定全市网络销售隐形眼镜经营主体的规模数量,确保底数更清晰。同时,在线上建立钉钉、微信群等,邀请商家定期填写群内发放的统计表,实时掌握隐形眼镜经营主体详细情况。

二是重点检查,达成风险闭环。在检查过程中,重点关注经营企业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购销渠道是否合法、是否超范围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经营的隐形眼镜等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法定证明文件及是否存在销售过期、淘汰、伪劣假冒产品等情形。针对网络销售隐形眼镜领域,进行“线上线下”同步,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展示相关信息,经营的产品“线上”“线下”是否一致等。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家企业渠道合法,质量基本可控。但仍有企业存在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不全、未按要求留存合法资质材料等问题。

三是科普宣贯,营造良好氛围。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面对面向经营企业宣贯新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督促企业及时完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及销售等环节,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同时,利用“海宁市监咨讯”“大潮网”等媒体平台提醒广大消费者,隐形眼镜直接接触角膜表面,具有较高使用风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使用不当会诱发眼部发炎、细菌感染等眼部疾病,建议从正规渠道购买,并在眼科专业人士指导下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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