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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局“PDCA法”推进新修订《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落地见效

日期:2024-08-15 15:09:08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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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修订《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更好落地见效,慈溪市局及早谋划,运用质量管理体系当中的“PDCA法(计划、执行、检查、修正)”促使辖区经营企业遵守新《规范》。截至目前,共培训指导全市近700家零售药店和12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培训885人次,检查经营企业352家。

一、做好策划,帮扶建立对应体系。自去年12月起,在国家局关于新《规范》的公告发布不久之后,该局通过线上方式在全市经营企业QQ群发布相关通知,将政策第一时间传达,指导企业开展《规范》自学并建立相应体系,使企业及早了解适用的法规变化。同时服务前移,1月份集中检查了解体系策划方面的难点,5月、6月集中开展两场专题培训,分别介绍体系建立的要求和意义,以及分解《规范》中的条款项。在新《规范》施行前七个月,该局以“学做查教改”的策划,促使经营企业及早将《规范》运用到实际经营活动中。

二、抓好执行,分类开展培训指导。今年1月起,该局集中对10家经营公司现场检查,了解企业对于新《规范》的想法、是否已着手策划新《规范》需满足的各种要求、程序、活动、安排、资源等,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策划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上有难度等问题,该局将企业按照批发、批零、零售分为三类,分类就各项薄弱点、难点进行宣贯培训,并与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合作,聘请外部专家对行业领先企业率先开展质量管理体系专题培训,让领头企业带头运用好质量管理体系,先优带动后优。

三、集中检查,做好闭环处置工作。自7月起,该局根据新《规范》要求,集中检查8家经营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开展面对面沟通了解,针对部分企业存在不重视、实际运用有困难等问题,现场记录《规范》中不符合条款的缺陷项目,帮助企业查找不符合原因及落实整改举措。对集中检查中发现的1家存在体系未建、制度缺失、记录未记等问题的企业,要求其停止经营,直至建立起质量管理体系并复查通过后才可以继续经营;1家企业存在擅自变更经营范围的,予以立案调查,并将企业问题情况汇总反馈,引起其他企业重视,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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