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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局“三步走”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日期:2024-08-02 15:31:21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45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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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防范药械经营使用环节风险隐患,近期,海宁市局统筹安排部署,落实从严监管要求,提升监管效能,严厉打击药械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筑牢药械质量安全防线。截至目前,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检查药品器械销售经营主体52家次,发现问题11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一是以专项检查为抓手,明确检查重点。聚焦药械经营使用环节风险隐患点位,根据前期排摸情况,制定重点检查清单、责任清单等,组织全市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等经营主体对照检查重点、责任清单开展全面自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重点查看药品购进渠道是否正规,药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经营过期失效药品、否有进货检查验收记录、否有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的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是否索取查验留存疫苗运输储存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

二是以闭环处理为契机,坚持严肃查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药品储存不够规范,部分药品的使用登记批号存在纰漏、未按规定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开展针对性指导,并要求立即整改,后续将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100%闭环。针对使用过期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以案促管,切实维护药械安全环境。

三是以宣传贯彻为基础,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大潮网”、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文、政策解读及相关案例分析,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药械领域座谈会,与药店等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流沟通,深入了解其在落实政策中存在的困难,并就提出的问题予以答疑解惑。上半年已开展座谈会3次,覆盖全市91余家药品经营主体和2家生产企业,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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