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药品销售秩序,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海宁市局聚焦药品网络销售突出问题,积极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查处网络销售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网络药品销售行为,截至目前,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药品网络销售经营主体61家次,发现问题13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重点台账。对辖区药品网络经营企业进行梳理,督促第三方平台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企业进行备案,建立企业台账,清晰监管底数。加强市场准入门槛,在相关经营主体申报网络销售药品备案时,指导经营主体在平台上规范展示经营企业资质情况以及药品展示等一系列要点,确保规范经营。
二是加强监管,督促规范经营。按照药品经营单位监管“线上线下一体化”原则,对全市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和第三方平台开展检查全覆盖。重点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是否与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并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实名制销售;是否执行在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要求及药学服务人员配备和药学服务规范性、处方药信息展示规范性等内容。加大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信息展示和网售情况的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防范通过网络展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药品信息及销售相关禁售品种行为,及时纠正药品网络零售企业销售禁止零售品种行为。
三是闭环处理,形成长效机制。针对前期发现问题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回头看,督促其落实问题整改工作,并按照《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日常监管及各类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力度。同时,利用“大潮网”“海宁市监咨讯”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辖区内药品网络主体开展政策法规宣讲,通过以案释法,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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