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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局开展联合检查保障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

日期:2024-09-12 10:29:32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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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医疗机构突出问题整治,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近日,海宁市局联合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医院、诊所、药店等医疗机构开展药械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目前已发现问题17个,已完成闭环处理。

一是统筹部署,成立联合专项检查组。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在全市36家医疗机构中抽取了26家定点医药机构,两部门随机抽调了8名执法人员,随机分成2组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同时聘请会计事务所的工作人员检查医药机构的会计账目。加强区域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对各涉药单位开展全面排查。

二是全面摸排,加大检查力度。把硬件条件相对薄弱的基层医疗机构如私人诊所、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美容类、牙科类医疗机构等作为检查重点。查验药械进货、储存管理是否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要求,是否有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的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落细落实督促排查工作。

三是督促整改,落实闭环管理。重点检查有无超范围经营、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及医用材料是否按要求公示、诊疗项目匹配准确与否、诊疗项目价格收费是否合规、耗材“进、销、存”是否相符和是否按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药品储存不够规范、未按规定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开展针对性指导、责令限期改正并按《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通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后续将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100%闭环,确保监管成效。针对使用过期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以案促管,切实维护药械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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