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拱墅区局对辖区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专项检查,目前已完成浙江省人民医院、树兰(杭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检查任务,其余3家因今年已接受省级检查,待后续跟踪复查。
一是自查与检查相结合。拱墅辖区有6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均为省市级三级甲等医院。此次专项检查中布置了自查工作,要求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对制度、专业、培训、档案室、抢救车、临床试验用药房、知情同意、方案执行、信息化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边自查边规范。同时,畅通微信联络,掌握机构制度、设施设备和关键岗位人员变动情况,在各机构提供的专业项目清单中,随机抽取专业项目现场进行重点检查。
二是检查和学习相结合。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检查能力,力求检查效果。派出2名业务骨干参加省药监局组织的线上线下学习培训,在专项检查前进行专题培训讨论,了解掌握各机构常见问题尤其是近几年在国家、省、市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时重点针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现场确认,并注意听取机构介绍和意见,注重相互交流,边学习边检查,学以致用。
三是专项与日常相结合。为尽可能做到一次检查覆盖多项检查内容,在机构检查的同时结合开展药械化质量检查、药物不良反应检查、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通过与医疗机构各有关涉药部门进行深入交流,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宣贯,进一步强化了涉药部门对药品的规范使用意识。在对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检查时适逢药品安全宣传周,该院领导非常重视,在当日进行的周务会议上专门围绕“药品安全 良法护航”进行主题宣贯。
下一步,拱墅区局将结合日常监管,联合杭州市局对剩余机构进行现场核查,确保专项检查全覆盖;同时,对前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辖区医疗机构持续合规、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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