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4-18738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4-09-04 16:31:35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杭州九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丁桥二店]
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九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丁桥二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齐丽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43021015号
你(单位)于 2024年09月04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44027712)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九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丁桥二店。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丁桥家苑商铺42-43号。法定代表人:齐丽。企业负责人:齐丽。质量负责人:刘鸣霞。经营范围: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08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16眼科器械,18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6840体外诊断试剂,6815 注射穿刺器械 ,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植入介入类、冷藏冷冻类医疗器械)。***
202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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