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正式对我国生效,其中明确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血压计,该类产品将逐步退出市场。为防范系统风险,确保平稳过渡,保障群众用械安全,自11月上旬开始,海曙区局以批发企业、药店、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开展含汞体温计和血压计专项整治,切实筑牢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防线。
一是建立“主体清单”,推进专项整治任务明。聚焦辖区医疗器械零售总部集中的特点,引导海王星辰、四明、彩虹等4家连锁药店总部统一梳理全市560家门店经营含汞体温计、血压计产品数量,借助省药监局审评审批系统器械经营年度自查梳理批发企业底数,梳理出经营体温计经营企业315家,血压计经营企业391家,水银体温计医疗器械注册人1家,受托生产企业1家。深化宣传引导,通过现场走访、工作群推送等多种形式,向生产经营企业宣贯《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规,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销售等行为,把好质量安全关。
二是找准“问题清单”,务求精准发力靶向准。开展“线上清网、线下规范”治理,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已上市产品的质量监管,重点关注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医疗器械,以及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含汞体温计及血压计的有效期、贮存条件进行查看,核验相关产品的供货者资质、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随货同行单等资料。截至目前,本次专项整治已覆盖辖区内10余家批发企业、20余家药店,1家医疗器械注册人,1家受托生产企业。
三是落实“责任清单”,严查违法违规措施硬。对监督摸排、监督抽检、不良事件监测、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发现的风险信息及时梳理、责任到人,及时处置、逐一销号,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类”,确保风险防控到位。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列明整改要求,指导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建议,提升规范化管理质效。从排查结果来看,大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能够自觉遵守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证医疗器械经营过程信息及记录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1家医疗器械注册人因未保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被责令停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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