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本局决定对杭州振和堂药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劣药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3月5日14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22号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人员,请于2月28日17时30分前到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512室办理申请手续。
(二)旁听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前15分钟入场,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并遵守听证会场纪律。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联系电话:0571-88903367。
特此公告。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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