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482461/2025-06236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5-02-28 14:04:40 |
执业药师延续注册[胡建梅]
单位名称/申请人:胡建梅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6003860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2月28日提出的执业药师延续注册行政许可(受理号:人受20256003878)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姓名:胡建梅。执业地区:杭州市-淳安县。执业类别:中药学。执业范围:药品零售企业。执业单位:淳安县康达药店。***
2025年02月28日
| 打印 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