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许可决定 > 详情

索引号: 002482461/2025-08287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5-03-11 08:51:03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浙江健春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华金山大道店]

日期:2025-03-11 08:51:03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0

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健春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华金山大道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3003387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3月11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通受20253003483)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质量负责人由董卫斌变更为谢建开。***

2025年03月11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