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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局开展“3·15”化妆品服务指导工作

日期:2025-03-12 15:48:57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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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余姚市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53人次,服务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76家。

一是周密部署,监管重点领域。本次行动以商场专柜、连锁药店、美容美发机构及网络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围绕“资质合规、标签规范、宣传合法、质量安全”四大核心,全面排查经营单位证照资质、进货查验记录、产品注册备案信息及效期管理情况。同步核查是否存在夸大功效、虚假宣传、销售过期或未经注册(备案)化妆品等违法行为。覆盖线下实体及线上平台,形成全域监管态势。

二是打宣结合,提升行动实效。针对发现的部分商家存在台账记录不全、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广告用语失实等问题,现场责令整改12家,立案查处涉嫌销售过期化妆品、虚假宣传案件3起。同时联合消保委、行业协会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化妆品选购指南》《消费维权手册》等资料600余份,组织现场咨询活动3场,通过案例讲解引导消费者辨识合法产品、留存消费凭证,有效强化维权意识。

三是长效治理,巩固工作成果。针对暴露的行业共性问题,强化三方面举措:一是建立重点企业“回头看”机制,确保整改闭环;二是加大监督抽检频次,聚焦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高风险产品;三是推行“线上培训+线下约谈”模式,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自律。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构建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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