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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医用光学和仪器领域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3-14 16:59:26 来源: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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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标准的有效性、适用性和先进性,现就YY 0290.3—2018《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3部分:机械性能及测试方法》等12项医用光学和仪器领域行业标准开展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标准清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1

YY 0290.3—2018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3部分:机械性能及测试方法

2018/12/20

2020/06/01

2

YY/T 0922—2014

医用内窥镜 内窥镜附件 镜桥

2014/06/17

2015/07/01

3

YY/T 0930—2014

医用内窥镜 内窥镜器械 细胞刷

2014/06/17

2015/07/01

4

YY/T 0931—2014

医用内窥镜 内窥镜器械 圈形套扎装置

2014/06/17

2015/07/01

5

YY/T 0932—2014

医用照明光源 医用额戴式照明灯

2014/06/17

2015/07/01

6

YY/T 0940—2014

医用内窥镜 内窥镜器械 抓取钳

2014/06/17

2015/07/01

7

YY/T 0941—2014

医用内窥镜 内窥镜器械 咬切钳

2014/06/17

2015/07/01

8

YY/T 0943—2014

医用内窥镜 内窥镜器械 持针钳

2014/06/17

2015/07/01

9

YY/T 0944—2014

医用内窥镜 内窥镜器械 分离钳

2014/06/17

2015/07/01

10

YY/T 0955—2014

医用内窥镜 内窥镜手术设备 刨削器

2014/06/17

2015/07/01

11

YY/T 0968.1—2014

医用光辐射防护镜 评价方法 第1部分:光辐射危害降低程度

2014/06/17

2015/07/01

12

YY/T 0968.2—2014

医用光辐射防护镜 评价方法 第2部分:视明觉和色觉

2014/06/17

2015/07/01

二、要求

有关医疗器械监管、检测、研发及制造等相关标准使用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并请于2025年5月20日前使用微信扫码填写标准复审调查问卷。 

三、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5号大街379号

联系人:石林   0571-87896527

邮  箱:sactc103sc1@mdst.org.cn


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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