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5-10941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5-03-31 15:28:06 |
《药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发放[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申请人: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余剑伟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2000668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3月31日提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发放行政许可(受理号:安受20252001234)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重新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安居路317号;法定代表人:余剑伟;企业负责人:钱卫中;质量负责人:胡军;生产负责人:王健;质量受权人:仲建良;分类码:AhBhzChDh;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浙江省宁波市科技园区明珠路396号: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散剂、片剂、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头孢菌素类);浙江省宁波市化工园区北海路188号:原料药(氯氮平、氟哌啶醇、盐酸雷莫司琼、舒林酸、吲哚美辛、美洛昔康、西沙必利、苯磺酸氨氯地平、布美他尼);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安居路317号: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其他具体许可信息见附件)。
202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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