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5-11179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5-04-01 14:02:58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京东大药房(杭州)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申请人:京东大药房(杭州)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王一婷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4002185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4月01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54009321)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自设仓库地址由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11号第2幢1003室变更为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11号第2幢1003室、2003室。***
202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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