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经营行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兰溪市局以“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治理为契机,全力推动零售药店合规体系建设。
一是瞄准责任,以自查奠定合规之基。发放《零售药店自查表》《零售药店承诺书》,要求全市药店靶向对照“购销渠道是否正规、处方药销售是否合规、执业药师履职是否到位、药品效期是否有效、网络销售是否规范”五个方面开展自查,并签订“十不准”承诺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市188家零售药店均开展自查并签订承诺书。
二是瞄准意识,以培训夯实合规之本。召集全市零售药店、本地连锁总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合规培训会,发放《药品零售企业合规经营指南》、《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及负面清单》384份。会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宣贯,通过案例剖析围绕投诉举报多发问题、日常检查常见问题开展讲解,并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持续提升零售药店合规意识。
三是瞄准管理,以执法筑牢合规之墙。梳理出近两年新开办、被行政处罚的、多次被投诉举报以及日常发现问题较多的46家零售药店名单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以《零售药店检查指引》为依据开展专项治理,在执法的同时对零售药店开展合规指导。针对问题较多的连锁门店,采取约谈总部负责人等措施,不断推进零售药店合规经营。截至目前,帮扶指导相关单位19家,警告2家,约谈总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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